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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 | 人社部发“政策红包”,关系数千万人的薪水和未来!

2017-03-22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综述

为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人社部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创新创业形式主要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

鼓励创新创业 这四类情况可享政策实惠

  • 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 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 四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等等。

不同创新创业方式 应采取不同人事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不同创新创业方式应采取的人事管理办法,并提出事业单位可与创新创业专技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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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唐怡  主编/李浙

编辑/王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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